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高檢署:嚴查不法囤積貨物 最重可判刑7年

  • 時間:2020-03-20 12:2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高檢署:嚴查不法囤積貨物 最重可判刑7年
台灣武漢肺炎確診病例破百,民眾瘋搶民生物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19日表示,國內本土病例不多,相較國外幾十倍的案例密集度,台灣「沒有恐慌的理由」。圖為高雄一家賣場泡麵貨架上幾乎都被掃空。(圖:中央社)

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20日)表示,不法囤積生活必需用品與防疫物資,最重可判刑7年,檢察機關已啟動查緝民生犯罪平台,速查嚴辦不法囤積貨物刑事案件,呼籲民眾切莫搶購囤積貨品。

近期台灣因疫情升溫,部分民眾恐慌不安,到賣場搶購囤積民生物資,高檢署指出,如有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糧食、農產品或其它民生必需的飲食物品,屬違法行為。

高檢署也提到,針對經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用品或防疫物資等,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或有意圖影響貨品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等均屬違法,若以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它傳播工具犯案,可再加重其刑2分之1。

高檢署指出,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的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行為且情節重大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高檢署已責成所屬檢察機關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主動與警政、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等相關主管機關聯繫,並配合各地稽查狀況,密切關注近日搶購囤積貨物情事,如涉及刑事責任,依法速查嚴辦;若涉及違反行政罰,則移由權責機關裁處。

高檢署鄭重呼籲民眾正面正向應對疫情發展,切莫一昧跟風搶購囤積貨物,造成社會不安、害人害己。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