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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照護機構人員 放寬採檢條件

  • 時間:2020-03-25 16:4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醫療照護機構人員 放寬採檢條件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組長薛瑞元說明指揮中心強化醫療及照護機構防疫管制措施。(指揮中心提供)

為防範醫療及照護機構出現感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5日)宣布,放寬醫療照護人員採檢條件,一旦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且醫師懷疑感染武漢肺炎,即可採檢。醫事人員、長照機構人員及住民的資料檔案也將串接健保卡,於就醫時跳出警示,提醒醫師特別注意。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組長薛瑞元25日在指揮中心記者會上表示,由於國外經驗,加上先前台灣養護機構也出現一名護理師確診案件,經指揮中心專家會議討論後決定,放寬醫療照護人員採檢條件。

若醫療照護工作人員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且醫師懷疑為武漢肺炎感染,就可採檢。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連續2次(須間隔24小時)採檢陰性,且退燒24小時(未服用退燒藥),並經醫師評估呼吸道症狀緩解後,可恢復上班,不受檢疫14天規定,以減緩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人力吃緊壓力,也可避免醫療照護人員隱匿症狀不敢就醫。

針對醫院內的醫事人員、社工,以及長照機構、兒少機構、產後護理之家、康復之家、榮民之家的照服員、工作人員與住民,其檔案資料也將串接健保卡,若就醫時,就可提醒醫師特別注意。薛瑞元:『(原音)對於醫事人員、長照機構的人員跟住民,目前因為留檔案部分的話,都拋接到健保卡的資料檔裡面,所以當這些人就醫的時候,就會自動跳出警示,以強化TOCC的O(Occupation),也就是職業別,對這些比較高風險,可能會造成一些機構內感染這些人員,能夠跳出警示,讓醫師特別去注意。』

另外,指揮中心也訂定措施,強化醫療及照護機構防疫管制,包括疫情期間須實施門禁管理,禁止探視,相關工作人員以及機構內的住民每天都必須進行體溫量測及健康狀況監測並記錄;若醫療及照護工作人員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鼓勵主動就醫並給予病假:工作人員耳溫超過38° C禁止上班等。薛瑞元強調,若醫療及照護機構違反相關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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