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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拉低資遣費!防疫隔離及照顧假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 時間:2020-04-17 15:5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防拉低資遣費!防疫隔離及照顧假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司長謝倩蒨表示,勞工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不計入平均工資。(楊文君 攝)

受到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勞動部也創設「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由於未強制雇主給薪,可能影響勞工請領資遣費、退休金及職業災害補償時薪資的計算,因此,勞動部今天(17日)發布解釋令,「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期間的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並自2020年1月15日生效。

政府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預防群聚感染發生,勞動部創設「防疫隔離假」及「防疫照顧假」,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工資,不過,近期疫情擴大,許多公司開始資遣員工,在雇主未給薪的情況下,恐拉低勞工資遣費。

勞動部指出,像是資遣費、退休金及職業災害補償,都會計算事由發生當日前6個月內工資總額的平均數,考量勞工若有申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工資可能有所減少,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發布解釋令,請假期間的工資及日數不列入平均工資計算。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說:『(原音)在計算平均工資時擔心會影響勞工權益,因為平均工資會用來計算退休金、資遣費,或是職業災害補償時會用到平均工資,所以我們發布解釋令,只要勞工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這個日數是不計入平均工資的。』

勞動部舉例,假設勞工終止契約日為2020年4月17日,其平均工資計算期間原本為2019年10月17日至2020年4月16日,若勞工曾經在此期間請過10日防疫照顧假,則該10日的工資及日數應予扣除,計算起始日應再往前推算至2019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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