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4日)表示,考量商務經貿交流以及人道因素等需求,自6月29日起,放寬外籍、香港及澳門人士入境對象,不過仍需準備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並配合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等相關措施。
指揮中心今天新增2類可入境對象,第一類是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的外籍人士都可提出申請;第二類則是有特殊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已經取得我國居留證之國人配偶、子女及商務經貿交流(含工作居留、投資居留及創新創業居留等)的港澳人士也可提出申請。
指揮中心表示,為了確保防疫安全,對於獲准入境台灣的外籍、香港及澳門人士,要求應在航空公司報到前,主動出示「表訂登機時間前3天內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英文版)」,並配合入境後居家檢疫14天及必要之檢疫措施。
指揮中心也提醒,所有要入境台灣的旅客,在啟航地向航空公司報到或登機之前,都應該使用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https://hdhq.mohw.gov.tw/)」的線上健康申報,以加速入境通關作業以及入境後的社區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