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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 食藥署:8月1日起禁用

  • 時間:2020-07-30 11:1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 食藥署:8月1日起禁用
含「雷尼替丁」成分藥品。(食藥署提供)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30日)宣布,36款含有「雷尼替丁(Ranitidine)」成分的胃藥,從8月1日起全面禁用,提醒民眾可與醫師討論其他適當藥品。

因為先前有知名胃藥,在國際上被檢出含有致癌疑慮的不純物,進一步研究發現,該胃藥成分中的「雷尼替丁」(ranitidine)原料藥,含有簡稱「NDMA」的「N-亞硝基二甲胺」不純物,這種不純物被認為有致癌風險。

食藥署根據相關成分藥品的安全性評估資料以及國內外安全性評估資料進行風險分析,認為「雷尼替丁」中的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N-Nitrosodimethylamine, NDMA)的含量,會隨儲存時間增加或是高溫而上升,且可能超出每天可接受的攝取含量(96 ng)。

考量國內有其他藥品可供替代,因此,食藥署要求藥商、藥局以及醫療機構,自8月1日起暫停在國內供應、銷售或使用含有「雷尼替丁」(ranitidine)的成分藥品,且同步要求業者限期回收,否則會依法開罰。

食藥署也提醒,該成分藥品主要用於胃灼熱、消化不良、胃酸過多、十二指腸潰瘍等症狀,如果是醫師開立用藥,切勿自行停藥,應先與醫師討論用藥,不過,如果是自行從藥局、藥妝店購買者,則建議暫時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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