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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增訂學校午餐契約罰則 確保吃到國產肉品

  • 時間:2020-11-18 16:4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教部增訂學校午餐契約罰則 確保吃到國產肉品
教育部修訂學校外訂盒餐採購契約範本。(陳國維 攝)

政府全面推動學校午餐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教育部今天(18日)表示,學校外訂盒餐採購契約範本已修正完成,明確規範學校午餐一律採用國產優良肉品,若有廠商未使用國產肉品,或有混充、假冒等供貨不實情形,將處以罰則中最重的記點規定,甚至是終止契約。

政府訂定進口豬肉的萊克多巴胺容許值,預計明年起開放美國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教育部為了讓親師生安心,陸續宣布中小學營養午餐、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幼兒園,應採用國產肉品,同時也從明年起,將學校採用「三章一Q」食材的經費補助,從每人每天新台幣3.5元提升到6元,一年增加補助8億元。

教育部長潘文忠:『(原音)我們依照學校衛生法,訂定所謂的採購契約範本,如果有違反規定的這些記點、扣款,或甚至停止供餐的這些相關的罰則,為了讓國內的學生都能使用到我們國內的這些肉品,那麼會來修訂相關的契約範本的內容。』

教育部指出,修訂完成的學校外訂盒餐採購契約範本,明定肉類與蛋類須採用「三章一Q」的產品,肉類加工品應採用肉品原料來源為國產的優良產品,並新增或加重罰則,像是廠商未使用在地肉品及加工品,可被記15到20點;假如是混充或假冒產品等供貨不實,則從原本記10點,加重處罰至15到20點,若情節嚴重,更可終止契約。

教育部表示,已通函各縣市督導學校,以新版契約範本辦理招標,之前已訂約的學校,則可依契約範本第16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或增加附約。

教育部強調,將配合「食安五環」政策,強化校園食品及餐飲衛生管理機制,落實學校衛生法揭示的健康飲食教育精神,並與各部會持續為校園食品安全把關,保障學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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