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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電子支付可互相轉帳! 立院拍板過關

  • 時間:2020-12-25 16:5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不同電子支付可互相轉帳! 立院拍板過關
使用行動支付更便利了!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2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兩法案二合一,不同的電支機構之間,可以互相移轉資金。(圖:unsplash)

使用行動支付更便利了!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今天(25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電子支付與電子票證兩法案二合一,不同的電支機構之間,可以互相移轉資金。

行政院2017年將行動支付列為國家重要政策之一,由國發會負責跨部會合作,央行協助推動方案,歷經3年行政院終於順利提案修法整合,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在朝野都有共識下,成功在25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未來不管使用哪一種電子支付或是電子票證,都能互相轉帳。

參與審查法案的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指出,母法三讀後,接下來金管會子法若能研議完成,希望明年上半年就可以實施。她表示很高興立法院通過條例,讓民眾未來的生活更便利。林楚茵說:『(原音)它還有一些像我們現在使用的LINE Pay、或者是街口(支付)都有一些紅利,這些紅利未來也都可以互相串聯。這個法令的通過就是讓我們所謂非現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更為方便。對民眾來講,在使用上付款、轉帳、存款都可以透過行動載具做交易。』

這次修法也開放電子支付機構辦理外幣匯兌業務,未來外籍移工利用電子支付匯款回家鄉,手續費可以減低不少。而消費者還能夠使用電子支付購買外幣、基金等金融商品。

此外,修法中訂定過渡及緩衝規定,給予修法前經許可設立的電子支付機構以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6個月的調整期限,讓業者在新法上路以後可以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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