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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成功!被迫喪失原住民身分者 2年內可申請回復

  • 時間:2020-12-31 16:5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修法成功!被迫喪失原住民身分者 2年內可申請回復
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31日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若因過去台灣省政府時期特定的山胞身分認定標準或嚴苛法規,而喪失原住民身分者及其子女,未來2年內都可以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圖為立法院院會。(資料照/蕭照平攝)

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31日)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若因過去台灣省政府時期特定的山胞身分認定標準或嚴苛法規,而喪失原住民身分者及其子女,未來2年內都可以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

31日是立法院本正式會期的最後一天,今天完成的最後一項修法,就是原住民身分法部分修正草案三讀通過。過去台灣省政府時期訂定的山胞身分認定標準,與社會不夠友善的氛圍,讓當時跟非原住民通婚的族人,被迫喪失原住民身分,導致後代同樣也無法回復身分。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鄭天財發言時,特別感謝朝野黨團支持修法。過去規定是民國90年之後死亡的族人,若生前沒有恢復身分,他的子女就會因為法令規定無法回復身分。他表示這次修法特別訂定2年宣導期,期盼原民會好好宣導。鄭天財說:『(原音)為了讓原民會能夠更積極的去宣導,所以我們訂了2年的期限,第一個是還在世的請趕快申請回復,已經過世的、他的子女可以在2年之內申請回復。』

民進黨立委陳瑩也透過臉書表示,過去在社會對原住民不友善的情況下,許多族人選擇隱藏身分,使得後代想回復身分卻被拒於門外。法案三讀以後,這些隔代兼具「血統」與「認同」的族人,終於可以依規定回復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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