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汰換汽機車貨物稅減徵再延5年 汰換機車資格也大幅放寬

  • 時間:2021-01-07 12: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汰換汽機車貨物稅減徵再延5年 汰換機車資格也大幅放寬
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的中古汽、機車及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的適用期間將延長5年,至2026年1月7日止。(圖:Unsplash)

行政院會今天(7日)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汰換老舊汽機車減徵貨物稅的優惠期限再延長5年,且修法也大幅放寬汰換老舊機車減徵貨物稅的適用資格,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的車籍登記與新購入機車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

行政院會7日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汰換老舊汽機車減徵貨物稅優惠再延長5年。根據修法草案,至2026年1月7日為止,汰換汽車每輛減徵新台幣5 萬元、機車每輛減徵4千元;且汽車出廠年限從6年改為10年,機車舊車出廠年限維持4年,但取消舊車登記須滿1年的限制。

另外,修法也大幅放寬換老舊機車的資格限制,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的車籍登記與新購機車的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1人為限。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說:『(原音)我想這次我們就把持有1年的規定取消,不管持有多久都可以適用。第二個,原來我們限制舊車跟新車必須是同一人,或是本人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這次我們把這個全部取消,也就是某甲機車報廢以後,某乙要買新車,可以把某甲報廢車輛提出汰舊換新申請。』

這次修法也增訂在廠內供消費、加工等消費行為,視為「出廠」應課徵貨物稅;另外在營運或免稅倉庫中發生貨物滅失或短少,也視為出廠,要課徵貨物稅。

李慶華表示,減徵優惠期限再延長5年後,評估整體稅損為443億元,但是因租稅優惠促進國內汽車產製廠商汰換數量增加、進口車數量也會增加,貨物稅將增加40.14億元、帶動關稅增加180億元、營業稅135億元、帶動周邊產業營利事業所得稅增加約29億元,統計後, 5年會增加385.67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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