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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今正式上路 減少報案流程與爭議

  • 時間:2021-03-01 17: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今正式上路 減少報案流程與爭議
為簡化民眾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以避免吃案疑義,刑事局副局長鄧學鑫(圖)表示,已規劃整合受理報案系統表單統一格式為「受(處)理案件證明單」,3月正式實施。(資料照片/中央社)

去年發生的長榮大學女大生遭性侵殺害棄屍案連帶引發「吃案」疑雲,為提升受案效率,過去的報案三聯單等單據今天(1日)起正式走入歷史,改採格式統一的報案證明單,不僅提高效率,也可減少誤會與糾紛。

過去民眾報案時,依案件屬性不同而會取得共7種不同的單據,例如刑事案件是開立報案三聯單,汽機車失竊是俗稱「四聯單」的「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單」,另外包括家庭暴力、失蹤人口等也都各有不同的單據,但許多民眾常認為自己沒有拿到所謂「三聯單」,便質疑警方吃案。

為簡化報案流程,並減少民眾的疑慮,警政署刑事局整合現行受理報案各案類系統格式,改採統一格式的「受(處)理案件證明單」,經過1週的試辦後,在今天正式上路。刑事局副局長鄧學鑫:『(原音)受(處)理證明單的好處,一來也讓民眾安心,二來也減少我們員警說明的困擾跟時間,三來因為這個流程的簡化,也能夠讓這個流程更加的順暢來節約時間。』

受(處)理案件證明單今起正式上路,未來在受理包括刑案、失車、身分不明、社會秩序維護法、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失蹤人口、失物及其它案類時,都只開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除了可提高效率、避免員警匿報刑案,也能減少民眾擔心被吃案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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