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勞工老年經濟安全多一層保障,勞保局指出,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朋友,可個人自願提繳1%至6%的退休金,不但可節稅,請領退休金時又多了一重保障。
根據規定,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朋友,雇主要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朋友也可提繳1%至6%的退休金,提繳率1年內最多可調整2次,若遇到財務吃緊時,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自願提繳退休金。
不過,勞保局指出,根據最新統計,目前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朋友只有約10.18%、約72萬多人有提撥勞工退休金。勞保局提醒,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的自提金額可不計入年度薪資所得課稅,每年還可以分配投資運用收益,就算是虧損,勞保局也保證有不低於2年定期存款的利率。
究竟一直如期提繳退休金最後能請領多少?勞保局舉例,假設勞工每月薪資為新台幣4萬2,000元、每年薪資成長率1%、退休金投資報酬率3%、預計工作35年後請領退休金,若一直都自願提繳6%退休金,退休時至少可領到438萬多元。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組長楊佳惠說:『(原音)如果只有雇主提繳6%,累積的退休金及收益約為219萬多元;如勞工朋友同時有雇主提繳6%及個人提繳6%,可累積退休金及收益為438萬多元,就增加了1倍。』
勞保局也提到,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依法也可於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且同樣享有保證收益及稅賦優惠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