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時力追懲「李義祥們」 提案政府採購法增訂「三振條款」

  • 時間:2021-04-13 10: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時力追懲「李義祥們」 提案政府採購法增訂「三振條款」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3日召開「還有多少李義祥們?強化採購肅貪法治,立即修法別再拖延」記者會。左起為立委王婉諭、總召邱顯智及黨主席陳椒華。(林詠青 攝)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釀成嚴重傷亡,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1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肇事者李義祥及相關工程廠商,過去有違規違法紀錄卻仍能承攬政府標案,是因為現行政府採購法規範不足,將提出修法增訂「防賄條款」及「三振條款」,追懲不肖廠商。

時代力量黨團13日舉行「還有多少李義祥們?強化採購肅貪法治,立即修法別再拖延」記者會,立委王婉諭指出,政府標案屢傳疏失,不只是李義祥曾經涉犯偽造文書;農委會水保局台中分局2019年辦理18件工程,也被查出喝花酒、貪污違法,起訴5名公務員及9名廠商。為了杜絕這類事件影響公共工程安全,時代力量將提出政府採購法修法草案,增訂「防賄條款」及「三振條款」。王婉諭說:『(原音)防賄條款指的是說,目前如果有涉嫌收受賄賂的情況下,禁止廠商得標期間是3年,我們覺得只有3年其實是不足的,應該更嚴格,我們希望這次版本是訂到20年,同時如果有涉嫌賄賂的情況且刊登公報上,達到3次以上,應該就要永久禁止承辦公共工程案件。』

黨團總召邱顯智指出,李義祥違反營造業法第28條兼任工地主任,相關系統卻未連結勾稽。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更指出,已向營建署建請工地主任資訊系統勾稽長達9年,如今發生重大事故才將在1個月內設置勾稽功能。

邱顯智進一步表示,整個營建署負責執行營造業法的人員僅有5人,過去十年類似李義祥情況的處罰件數也只有4件,執法決心令人質疑,呼籲內政部營建署應盡速盤點相關量能,落實執法。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