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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價影響居住正義 內政部:已督請地方合理反應市價

  • 時間:2021-12-06 18:2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公告地價影響居住正義 內政部:已督請地方合理反應市價
民間團體巢運與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左)等6日在立法院舉行「房產飆漲,公告地價不該調嗎?呼籲中央說到做到,督促地方合理調整」記者會,地政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林旺根(右)出席。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10年12月6日 (圖:中央社)

對於民間團體今天(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縣市公告地價偏離市價情形,內政部表示,公告地價為地價稅的核課基礎,依規定是由縣市政府綜合考量地方土地市價變動、民眾負擔能力等因素後評定。公告地價之評定調整情形,將攸關社會及租稅公平,並為穩定房市的重要基礎,內政部已督請各縣市政府,在評定調整時應合理反應市價水準與價格變動,落實公平正義。

內政部6日表示,為因應各縣市政府將於2022年1月1日重新公告地價,內政部已在今年8月邀集各縣市政府研商,要求各縣市政府於評定公告地價時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1、 需充分蒐集不動產成交案件價格、都市地區地價指數等資訊,掌握市價變動情形。

2、 對民眾稅賦影響及轄內各區域地價之均衡公平性等因素,審慎評估調整,以兼顧價格變動與賦稅公平。

3、 就地價評議委員會會議紀錄予以詳細記載,於地政機關網站對外揭示;對外說明轄內各行政區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變動情形,以及地方財政需求與民眾稅賦等調整理由,以利各界瞭解公告地價調整情形。

內政部進一步補充說明,日前監察院即對於台中市政府2020年公告地價大幅調降2成,減稅利益獨厚4%納稅義務人,不符社會公平,且造成稅賦衝擊之缺失,要求該府應予改善。內政部在此再次呼籲各縣市政府應引以為鑑,辦理公告地價評定應合理反應市價變動,以落實租稅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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