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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 威權時期政治受難死亡者賠1200萬

  • 時間:2022-01-13 15:1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行政院通過 威權時期政治受難死亡者賠1200萬
行政院會13日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和「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圖:中華民國行政院臉書)

行政院會今天(13日)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和「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增訂國家不法行為包括「行政不法」,可原物返回或金錢賠償政治受者財產,相關經費由行政院編列預算支應。

為彌平威權統治時期,司法和行政措施的國家不法行為對人民造成的損害,行政院會13日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和「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對威權時期因國家不法而權利受侵害的被害者進行權利回復的賠償。
根據草案內容,賠償範圍包括生命、人身自由、沒收財產和名譽。依照草案規劃,死亡者賠償金額由舊制新台幣600萬元提高至1200萬;人身自由賠償採基數制,每個基數12萬至17萬,賠償上限1139萬元;關押期間死亡者增給50萬。
促轉會專任委員陳雨凡表示,草案也設計差額請求權,過去已經依法受領賠、補償的當事人或家屬,可以依照新草案請領差額。陳雨凡說:『(原音)因為如果過去領過補償金的被害者或家屬,在經過國家不法行為侵害權利的認定之後,我們設計是可以適用新的草案、新的賠償標準,扣除過去已經領的補償金,如果有差額的話可以請領。我們保障受難者的權益,也避免雙重受償。』
草案也制定沒收財產權利回復規範,採取原物返還方式辦理,如無法原物返還,則改以金錢賠償。以被沒收的土地為例,將以一般正常交易價格、重建價格或現值計價總額,再調整比例。
陳雨凡表示,目前已經領取過補償或賠償者共有1萬3千多件,新草案估計約有1千多件符合賠償資格,總計約1萬4千多件可請領賠償;不過,隨政治檔案陸續出土,符合賠償資格人數還會增加。她表示,預估目前賠償總金額約為277億元,將先編列政府預算支應。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也表示,目前追討到的不當黨產10億元,且依法不當黨產須進入黨產基金,有特定用途;考量受難者及其家屬年事已高,希望盡快辦理賠償事宜,因此先由國家預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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