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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紅色滲透 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最重罰1億 相關人員赴中要管制(影音)

  • 時間:2022-02-17 14:4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防堵紅色滲透 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最重罰1億 相關人員赴中要管制(影音)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資料照片/行政院提供)

為了防止紅色供應鏈的滲透,保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行政院會今天(17日)通過「國安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祕密的罰則,最高可處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修法草案也規定,若是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人員,如要前往中國,須經過審查許可。

為了更周延保護我國高科技產業競爭力,防堵紅色供應鏈滲透,傷害國家經濟利益和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行政院會17日通過國安法、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高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刑罰,和增訂相關人員赴中國管制措施,建立事前嚴防、事後嚴查措施,強化法制上的國安防線。

國安法修正草案增訂,任何人不得為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的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為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行為。且任何人不得意圖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

修法草案也規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指流入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或境外敵對勢力,將重大損害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或經濟發展,且符合基於國際公約、國防需要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考量,及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者。

修法草案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經濟間諜罪,最高處12年徒刑、併科新台幣1億元罰金;也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最高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罰金。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裁示,高科技產業是台灣重要經濟命脈,為防止重要關鍵技術外流,有必要於法制面建立更嚴密完善的國安防線。政務委員、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轉述說:『(原音)近年來,紅色供應鏈滲透台灣產業情形越來越嚴重,以各種手段磁吸我國高科技人才,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為回應社會各界期待,保護高科技產業,防止重要關鍵技術外流,有必要於法制面建立更嚴密完善的國安防線,加以有效管理並遏止不法。』

國安法修法草案也規定,未來相關國安案件與經濟間諜案件,將設國安專庭或專人負責,採二級二審,以速審速結,鞏固產業發展利益。

另外,行政院會也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配套修法草案,增訂受政府委託、補助或出資達一定基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個人或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成員,及受委託、補助、出資終止或離職未滿3年者,如要赴中國地區,須經審查會許可,上述人員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返國後也須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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