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國內首份職業運動團體協約誕生 確立中職選手出國比賽責任義務

  • 時間:2022-02-25 17:0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國內首份職業運動團體協約誕生  確立中職選手出國比賽責任義務
中華職棒大聯盟25日與球員工會正式簽訂國內職業運動史上首份團體協約,簽署儀式由中職聯盟會長蔡其昌(左)與現任職棒球員工會理事長陳傑憲(右)代表簽約。(江昭倫 攝)

中華職棒大聯盟今天(25日)與球員工會正式簽訂團體協約,確立中職聯盟職業選手出賽的責任與義務。中職聯盟會長蔡其昌表示,這是國內第一份職業運動團體協約,具有里程碑跨時代意義,未來希望與球員工會在其他議題上繼續共同努力,營造良好的職棒環境。

過去職棒選手參加「非合約內」各項國際賽事,衍生出不少權利糾紛,球員工會自2017年開始就與中職聯盟啟動「定義中華職棒大聯盟職業棒球選手之出賽責任義務」的團體協商議題。雙方歷經多年協商後,終於達成共識,並在25日辦理簽約儀式,由中職聯盟會長蔡其昌與現任職棒球員工會理事長陳傑憲代表簽約。

聯盟表示,整個協商過程相當繁複,第一階段先定義選手與球團簽訂的制定契約中,「棒球比賽」一詞所涵蓋的出賽義務範疇;第二階段針對義務定義較模糊的賽事,約定選手參賽的標準作業流程和參賽權利義務。在完成協商後,協約期限內僅需因應不同的賽事特性討論細節。由於選手代表國家是被動被選上,因此該份合約也適用未加入工會的職棒球員。

蔡其昌表示,這是國內職業運動首份團體協約,具有跨時代里程程碑意義,過去運動員代表國家出賽,身上只有使命,只有責任,只有為國犧牲,許多權利義務容易被忽略,這次中職與球員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是一個好的開始,讓職棒球員在例行賽之外的出國比賽權利義務,都能釐清更清楚,對球員才有保障。蔡其昌: 『(原音)職棒作為職業運動目前台灣最大品牌,我們有領頭羊的作用,我們應該先把這件事情做確定,所以我想對運動員的照顧,權利的爭取保障,這都是跟他們出賽,不管是跟他們代表國家、代表聯盟,都是同等重要,所以協約簽訂之後,權利義務都很很清楚被律定,我想這對運動員來講才公平。』

前任球員工會理事長、現任退輔政策發展委員會主委周思齊表示,很高興台灣職棒終於有了團體協約,這一步走了很久,未來還有包括球員退撫政策等議題,希望與聯盟繼續溝通努力。周思齊:『(原音)這份團體協約簽署之後,工會還有很多要跟聯盟一起努力,一起推廣的議題,因為這是第一個,下一個包含我們一直在討論的退撫政策也即將開始,也希望大家多多指教,也希望會長多多指教。』

現任球員工會理事長陳傑憲也感謝工會學長們以及聯盟努力,促成團體協約的簽訂,未來工會會持續針對規章內有關仲裁權、肖像權、自由球員、選手交易等議題,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和聯盟一起努力,打造下一代安心投入職棒的環境。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