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輕重症分流再調整 送醫條件上修至75歲 未滿70歲居家照護

  • 時間:2022-04-21 17:0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輕重症分流再調整 送醫條件上修至75歲 未滿70歲居家照護
輕重症分流收治新制。(指揮中心提供)

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確診病例遽增,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1日)宣布,即日起取消居家照護同住者健康條件限制,並調整輕重症分流條件,將輕症送醫條件由原本的70歲上修為75歲,居家照護條件則由未滿65歲上修為未滿70歲。此外,也新公布兒童輕重症分流原則,3類情況必須送醫治療。

隨著每日本土病例數快速增加,全台各縣市陸續啟動確診者居家照護,截至21日,已有11縣市正式啟動。

為保存醫療量能,指揮中心21日宣布再調整成人與青少年輕重症分流條件,原本輕症與無症狀確診者送醫隔離治療條件為70歲以上、血液透析患者以及懷孕36週以上,現在將年齡上修為75歲;居家照護的條件則由原本未滿65歲,調整為69歲以下;至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與防疫旅館收治對象則為70至74歲長者,以及65至69歲雖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但獨居的長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原音)居家照護的部分,放寬到69歲以下,原來是64歲以下,但是有排除65到69歲的獨居者,獨居者我們還是認為需要比較密切的觀察,所以在這一次的調整裡面,是把他安排還是要到集中檢疫所去。另外,在集中檢疫所的年齡層也往上提高到70到74歲這個年齡層,所以醫院的話,就會留給主要是75歲以上的年齡層,以及血液透析,或是懷孕36週以上。』

指揮中心也新公布輕症或無症狀12歲以下兒童的輕重症分流條件,符合送醫者有三大條件,包括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出生3至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以及血液透析病患。至於其他所有兒童,若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則由照顧者陪同收治加強版集檢所或防疫旅館。

指揮中心也公布例外情形,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的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若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可採居家照護。

此外,確診者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檢所、防疫旅館已達3至5天,經醫療人員評估已無繼續照護的需求,且能符合居家環境條件者,可返家採取居家照護,進行後續隔離。

輕重症分流新制。(指揮中心提供)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