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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藝文工作者安全與權益 文化部:9月底前提契約範本

  • 時間:2022-05-16 11:1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保障藝文工作者安全與權益 文化部:9月底前提契約範本
文化部次長蕭宗煌16日在立法院教委會上,針對「影視與劇場工作安全應如何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進行專題報告。(江昭倫 攝)

多曼尼製作公司拍攝的影集「初擁」今年3月因為出外景釀成2死意外,讓影視產業工安議題受到各界關注。文化部次長蕭宗煌今天(16日)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上表示,文化部已經要求政府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必須為勞務提供者投保職災險,文化部相關補助納勞動權益列作為審核參考依據,9月底前也會提出各類型藝文工作的承攬或委任契約範本,確保影視藝文工作者職業工作環境安全。

立法院教委會上午邀請文化部、勞動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代表列席,針對「影視與劇場工作安全應如何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進行專題報告。

文化部次長蕭宗煌在報告中指出,文化部配合勞動部5月1日施行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明確規定,政府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必須為勞務提供者投保職災險;文化部影視局相關補助要點中,也明訂補助項目包含職業安全維護相關經費,並將「職業安全」列入評選項目。

文化部也遵照教委會決議,目前正和勞動部及藝文公協會合作,預計9月底前提出各類型藝文工作的承攬或委任契約範本。蕭宗煌:『(原音)我們會針對不同的環境、勞動條件訂定不同的範本,基本上這個範本的話也不可能通通適用,因為勞動條件的情況會有很多,但是我們盡量極大化,幫不同的勞動者訂定不同的勞動契約範本。』

民進黨立委范雲、陳秀寶指出,根據職安署去年有關影視產業勞工職災統計,多達48%為「交通事故」,細究原因,與影視勞動者工時過長有很大的原因,若不能對症下藥,職安問題就會一再發生。

蕭宗煌坦言,影視業超時有多方面原因,包括製作方希望壓縮時間完成拍攝,壓縮時間也與製作成本有關。立委提醒勞動部、文化部,應深入了解影視工作工時長與交通事故發生之間相關原因,沒有好的勞動工作品質就會造成惡性循環。

另外,民進黨立委何欣純指出,台北市勞檢處四月份已經公告五類高風險影視拍攝作業應先通報,但因為各縣市規定不一,有些劇組為了規避就轉移到其他縣市出外景,何欣純提醒文化部要特別注意,讓各縣市能有統一通報標準。

影視局長徐宜君表示,文化部已經在3月26日邀集地方協拍單位開會,要求劇組申請協拍服務時,必須提供「拍攝場地風險評估建議清單」、「安全維護計畫自行確認表」,就是希望在職業安全上提供影視從業人員最大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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