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健身房3劑令退費糾紛多 消基會:業者不該收請假手續費

  • 時間:2022-05-24 17:1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健身房3劑令退費糾紛多 消基會:業者不該收請假手續費
消基會認為,政府應取消3劑令才能進健身房的規定。(消基會提供)

國內民眾現在進入健身中心,必須先打滿3劑COVID-19疫苗,引發退費糾紛。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24日)指出,「3劑令」應視為政府所發布的法規性命令,消費者若在這段期間要向健身中心請假,或終止契約,業者都不應拒絕,也不該收取手續費。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4月22日宣布,民眾要打滿3劑疫苗,才能到健身房運動。一名健身中心會員李小姐表示,3劑令上路後,她和老公就無法再進去運動,但業者仍對他們扣收新台幣1,288元的月費,而且要請假,還要額外付599元的手續費,業者也不同意他們以未打滿3劑的理由提前終止契約,真是情何以堪。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說,也有消費者向消基會提到,打不打疫苗是個人選擇,現行法律並沒有強制接種的規定,且接種疫苗也無法保證不會染疫,消費者想要透過運動提升免疫力,卻被這不合理的3劑令給限制住。

黃怡騰:『(原音)我叫你不能進來,然後再把責任推給消費者,你不能解約,你要請假,沒有理由,那是因為你不打,如果你真的要請假,我要你「東刁、西刁」,這個證件、那個證件要補件,再來是要不然就要罰很多的錢,把政府3劑令,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這些消費者來承擔。』

消基會指出,3劑令的規定已違反現在「與病毒共存」的防疫策略,並認定這是政府發布的法規性命令,所以未打滿3劑疫苗的民眾因而無法使用健身房,自然不能歸責於消費者,或不可歸責於雙方,消費者如果主張向業者請假,延後契約的期限,業者不得無故拒絕,更不可對消費者收取手續費,政府也不應該說這非屬「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規定的法定請假事由,而讓業者有機會收取請假手續費。

黃怡騰:『(原音)偏袒業者的這個規定把它取消,讓它可以適用不可歸責於雙方的理由,讓消費者第一個至少先請假,我退讓一下,讓你業者可以喘個氣,月費暫停,讓我請假,你合約請假3個月,時間到,我變成3個月後繼續捧場,這個何樂而不為?這個雙贏啊!』

消基會認為,因3劑令而向健身中心請假的消費者,應可主張溯及於4月22日政府頒布實施之日開始;另一方面,3劑令的門禁規定如果還會持續很久,消費者就愈有主張終止契約的理由,這才算是真正的公平合理。消基會呼籲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各縣市消保官,都應出面糾正查察,導正違法亂象。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