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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同婚訴訟連4勝 人權團體籲速修法全面保障跨國伴侶權益

  • 時間:2022-08-02 11:0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跨國同婚訴訟連4勝 人權團體籲速修法全面保障跨國伴侶權益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 (資料照片/中央社)

台灣同婚已經合法化,但尚未全面開放跨國同婚,目前可在台灣登記的跨國同婚伴侶,皆是透過訴訟才能登記結婚。朝野立委和人權團體今天(2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跨國同婚訴訟已經連4勝,呼籲政府盡速完成「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法,讓跨國同婚全面合法化,內政部也應在過渡期先以函釋方式處理跨國同婚案例。

同婚專法2019年5月正式實施,但台灣尚未全面開放跨國同婚;若跨國伴侶母國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則無法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一對台日伴侶日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日伴侶勝訴,可以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這也是跨國同婚訴訟連續第4次勝訴。

在七夕情人節前夕,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多個團體2日舉行記者會,呼籲盡速完成「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法,讓個案別再只是個案,希望所有相愛的伴侶都能結婚。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行政法院引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外國法律適用時違反台灣公序良俗的規定,判決跨國同婚可以在台登記,但這樣個案認定的方式並無法保障其他跨國伴侶的權益。簡至潔說:『(原音)事實上在前面4個判決當中,也不是只有第一起法院認為應該要用公序良俗條款來做排除,我想台日伴侶更想問的是,有吉先生如果可以依照涉外第8條排除適用日本法的結婚,為什麼在座的伴侶沒有辦法用同一個法律邏輯來結婚?所以我們今天站出來訴求,希望這些個案判決不再只是個案,我們希望所有個案伴侶都可以結婚。』

出席記者會的台日伴侶Amber和Tomo為了一起生活,以開設公司的方式拿到簽證,但續簽有營業額門檻,加上疫情讓生意受到很大影響,續簽壓力很大。她們希望台灣政府能全面開放跨國同婚,保障婚姻權益。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指出,透過一次又一次的訴訟處理跨國同婚真的很荒謬,最根本的做法是修法全面適用每一位跨國伴侶。民進黨立委范雲也透過錄影聲援跨國同婚,指出連續4次勝訴證明並非單一個案,同婚專法通過後不應透過法庭才能保證結婚權利,除了修法,她也呼籲內政部先以函釋的方式處理跨國同婚登記,落實憲法對每個人結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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