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及王幼玲在22日召開記者會,公布關於跨國同性婚姻的調查報告,並指司法院遲至去年1月22日才提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修正草案,至少影響3、400對同志伴侶的權益。
對此,司法院今天(2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釋字第748號解釋係就「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有關同性無法締結婚姻之規定宣告違憲,要求有關機關於該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但司法院主管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僅能決定涉外民事事件的準據法,並非規範實體婚姻關係的法律,所以必須等「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於2019年5月24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才能展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修正。
司法院指出,也由於該法涉及戶政、入出境管理等諸多領域,必須與相關機關進行研商,歷經1年多的研議,於2021年1月22日院會通過「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修正草案,司法院並未遲延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