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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不到內政部改函釋 跨國同婚真實案例:只好移民

  • 時間:2023-01-05 19:2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念宜
苦等不到內政部改函釋 跨國同婚真實案例:只好移民
台港同性伴侶被內政部以違法函釋阻擋跨國同婚,讓他們心灰意冷,決定在今年上半年移民離開台灣。(示意圖/中央社)

關於跨國同性婚姻登記案,內政部敗訴五次,次長陳宗彥日前表示,已請求行政院召開跨院會議,協商討論跨國同婚案件如何處理。有一對台港同性伴侶昨天(4日)抱著一絲希望洽詢公部門,卻無奈發現,這兩天,淡水戶政事務所曾再度上呈公文,內政部卻依然以違法函釋阻擋跨國同婚,不斷碰壁已讓他們心灰意冷,因此決定在今年上半年移民離開台灣。

台灣人Z表示,他的同性伴侶K是在台灣拿到大學文憑的香港人,由於香港政局不穩,K有意在台灣落地生根,但港人在台定居門檻相當高,光是想換個工作就必須在10天內完成,否則會失去居留資格。

如果在台灣想過得自在一點,安居樂業,K和Z覺得結婚是最快的解方,但內政部違法函釋卻關上了希望的大門,想結婚就得打官司。台灣人Z說:『(原音)其實要打訴訟也不是不行,但是,是那個訴訟時間成本拉很長,我們後來評估訴訟期間該怎麼做,我們其實有想過要不要他再去唸學位,就是他再往上唸到碩士,但是,他在唸碩士期間,他因為在唸書所以不能工作嘛,不能工作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就變成是我要做雙倍的工作去資助他,但於此同時,我們又要花錢去打訴訟的話,對我們兩個來說,壓力都非常大。』

雖然目前為止跨國同婚登記案已經5連勝,但不是人人可以負擔興訟成本,K和Z最後發現只剩下移民這條路可走,剛好澳洲正在向港人招手,K打算用2年讀社工所,並在當地工作3年,一共花5年時間取得澳洲公民身分,接著Z就能和K就地合法結婚定居,對此,Z的家人相當不捨,Z也直呼,沒想到自己會為了結婚必須離開台灣。

他感嘆,有許多跨國同性伴侶等更久,等結婚等了一輩子,相較來說,不到30歲的他還申請得到澳洲的打工度假簽證,他還年輕可以出國闖一闖,挑戰移民的重重關卡,樂觀的他殷切期盼,內政部違法函釋撤銷那一天的到來,畢竟多數親友都在台灣,他堅定地表示,「一旦可以結婚,我們會立刻回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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