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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蘋交易案 文化部:未經合法授權個資不得移轉

  • 時間:2022-08-25 11:1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台蘋交易案 文化部:未經合法授權個資不得移轉
位於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的台灣《蘋果日報》總社。(圖:維基百科)

台灣蘋果新聞網傳出將在8月31日熄燈,新東家潘杰賢坦承「沒把握政府可同意通過」交易,9月起將以共同平台方式繼續運作。有民間團體質疑台蘋多年來的會員資料與新聞資料庫恐遭違法傳輸,文化部今天(25日)表示,昨天已再次發函要求蘋果日報,應針對所保有個資訂定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10日內函送文化部;對於所保有的個人資料,如未經合法授權或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移轉他人使用。

文化部表示,蘋果日報交易案因為涉及新聞自由、國家安全、個人資料保護,以及員工工作權益等層面,經諮詢個資法專業律師後,文化部就所主管事項經審慎考慮,提出4點要求。第一、有關台灣蘋果日報所保有的員工資料、未公開的新聞採訪資料、未經公開及查證的爆料、專欄作家與投稿者(含爆料)資料、報紙訂戶與網站會員資料、廣告客戶資料、相關稅捐資料等,只要足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資料者,都屬個人資料應保護範圍。

第二、文化部要求台灣蘋果日報應針對所保有個資,具體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或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並於10日內函送文化部。

第三、文化部重申,對於所保有的個人資料,如未經合法授權或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移轉他人使用。同時,若以成立新公司、新平台或其他方式轉換實際經營者,如未有符合個資法規定事由,不得使用原蘋果日報資料庫。

第四、文化部強調,尊重新聞及言論自由是台灣最珍貴的價值,請台灣蘋果日報應自律自重,針對所有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皆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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