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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晶片法案 朝野獲共識拚本會期三讀

  • 時間:2023-01-05 20:2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台版晶片法案 朝野獲共識拚本會期三讀
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制定條文的出發點是希望在國際突出的產業能夠強化、鞏固,不只限半導體。(圖:中央社)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5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俗稱台版晶片法案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會中達成共識,依照行政院提案版本;草案可望於近期立法院會完成三讀。

行政院會去年11月17日通過修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部分內容,未來半導體、5G、電動車等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研發費用的25%,以及購置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等支出的5%,皆可抵減當年營所稅。

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去年12月12日聯席審查此案,立委和黨團大方向都支持,但細節仍待朝野協商再處理,聯席會議裁定全部保留送院會協商;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下午協商,立委和黨團沒有反對此案。

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天列席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時表示,國際競爭激烈,此時各國都聚焦在半導體,甚至用大額補貼吸引國內或國外半導體設廠;台灣本來就有半導體的群聚,政府要思考如何讓台灣產業做得更好。

王美花表示,制定條文的出發點是希望在國際突出的產業能夠強化、鞏固,但不只限半導體,適用對象不會獨厚特定公司與產業,只要在國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於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符合要件者均可申請適用。

至於修法預期效益,王美花指出,可以鞏固關鍵產業根留台灣,帶動經濟持續成長,帶動產業中下游全面發展,讓關鍵產業成為台灣國防經濟安全的堅實後盾。

會議經各黨團協商代表簽字達成共識,游錫堃宣讀結論,增訂第10條之2條文,照協商條文通過;第72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以上均為行政院提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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