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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晶片法三讀 產業界樂觀其成關注配套措施

  • 時間:2023-01-07 14:5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台版晶片法三讀  產業界樂觀其成關注配套措施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7日。(翻攝自國會頻道)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今天(7日)三讀通過,關鍵產業研發費25%可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封測大廠日月光和被動元件大廠國巨均表示樂觀其成,待進一步了解法規細節及配套措施。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未來半導體、5G、電動車等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研發費用的25%及購置先進製程全新機器等支出的5%,皆可抵減當年營所稅。

行政院會在去年11月17日通過修訂俗稱「台版晶片法」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條文修正草案,提供史上最高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立法院會今天完成三讀程序,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封測大廠日月光半導體受訪表示,歡迎政府對台灣重點產業在稅制上提出與時俱進的修法,業界樂觀其成,實質影響有待法規細節及配套措施。被動元件大廠國巨也表示樂觀其成,將進一步研究相關條例的適用性。

產業人士分析,台版晶片法三讀通過後,業界關注焦點在於法規細節及配套措施,例如「先進製程」的定義,攸關設備支出是否可符合抵減資格;此外,如何認定具有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也牽動廠商是否符合抵減身分。

台積電去年12月底在南科舉行3奈米量產暨擴廠典禮,南科晶圓18廠是台積電生產5奈米及3奈米製程技術的超大晶圓廠,已進入第8期擴廠,晶圓18廠總投資金額達新台幣1.86兆元。根據台積電規劃,未來隨著3奈米比重攀升,加計目前主力的5奈米製程,南科將成為台積電的營運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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