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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案件審理法三讀 訴訟洩漏營業秘密最重關5年、罰300萬

  • 時間:2023-01-12 11:0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智財案件審理法三讀 訴訟洩漏營業秘密最重關5年、罰300萬
為強化半導體護國神山群的國際競爭力,立法院今天(12日)三讀修正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草案」。(圖:中央社)

為強化半導體護國神山群的國際競爭力,立法院今天(12日)三讀修正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草案」,強化營業秘密訴訟保護,若將訴訟過程中的營業秘密外洩,而受保護的營業秘密,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最重可關5年、罰300萬元。

為了提升產業的國際競爭優勢,落實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的專業性,立法院今天(12日)三讀修正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針對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審理程序,增訂審理計畫、查證、專家證人規定,並擴大採行律師強制代理,修訂舉證便利化等制度;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告審查結果:『(原音)決議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通過。』

為強化營業秘密保護,將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罪,改採非告訴乃論,並提高罰則,違規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洩漏受保護的營業秘密,屬於國安法所指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最重可關5年、最高可罰300萬元。

另外,考量營業秘密刑事案件具有高度技術與專業特性,且為避免被害人的營業秘密侵害持續擴大,這次修法也將觸犯營業秘密法的一審刑案,改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以落實專業、妥適及迅速審理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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