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3月底上路 汽車未依規定禮讓行人一律重罰3600

  • 時間:2023-02-08 11: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3月底上路 汽車未依規定禮讓行人一律重罰3600
為了洗刷「台灣交通有如行人地獄」的汙名,交通部將提高汽車駕駛人行經人行道或轉彎時、若不依規定禮讓行人將一律重罰3600元。(中央社)

為了洗刷「台灣交通有如行人地獄」的汙名,交通部將提高汽車駕駛人行經人行道或轉彎時、不依規定禮讓行人的罰鍰,由現行小型車新台幣2,000元、大型車2,800元,一律提高到3,600元!未禮讓視障者的罰鍰也將從現行3,600-4,500元,提高到4,800-7,200元。預計3月底完成法制作業隨即上路。

根據統計,台灣每年大約有400人死於交通事故,而去年全年汽、機車於路口或轉彎時未禮讓行人的舉發件數就將近2萬件!為了洗刷「台灣交通有如行人地獄」的國際汙名,交通部1月底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禮讓行人的裁罰基準,預計3月底完成法制作業後即可上路。

換言之,未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機車穿越人行道或轉彎時不依規定停讓行人的罰鍰,除了機車罰鍰維持不變外,汽車罰鍰將從現行新台幣1,200-3,600元,不分大、小車一律開罰3,600元,未禮讓視障者的罰鍰也將從3,600-4,500元,提高到4,800-7,200元。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蔡書彬說:『(原音)也就是本來的「裁罰基準」裡面,車輛如果行經行人穿越道,沒有禮讓行人通過的話,那目前的裁罰基準是由現行小型車(新台幣)2,000元、大型車2,800元,一律依照整個裁罰基準最高額處罰3,600元;那對於沒有禮讓拿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的話,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到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到7,200元。』

此外,針對非號誌化路口的交通安全,交通部也將強化駕駛的路權觀念,包括幹線道優先支線道通行、多車道優先少線道車流通行、車道數相同則是右側車道優先左側車道通行,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巷道或閃光紅燈應停車再開,違者將由現行處600-900元罰鍰,提高到機車開罰1,200元、小型車1,500、大型車1,800元,違規還須需記點。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