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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修正三讀 服役逾10年死亡官兵遺眷比照榮眷

  • 時間:2023-04-18 10:1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趙婉淳
兵役法修正三讀 服役逾10年死亡官兵遺眷比照榮眷
立法院今天(18日)三讀通過「兵役法第44條條文修正案」。 (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天(18日)三讀通過「兵役法第44條條文修正案」,增訂服現役10年以上死亡的官兵遺族,取得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資格,由退輔會依政府相關法令妥善照顧,本法修正施行前,已服現役10年以上死亡者的遺族也適用此規定,同時增訂排除因酒駕、施用毒品、犯罪自殺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致死者不適用。

為完備對國軍眷屬的服務照顧制度,行政院提出「兵役法第44條條文修正草案」, 送交立法院審查,朝野立委都有提出修正草案,經討論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在上個月底初審通過,朝野有共識,院會審議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立法院院會18日完成三讀。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決議兵役法第44條條文,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增訂,服現役10年以上死亡的官兵遺族,得比照國軍退除役官兵遺眷,由政府依相關法令妥善照顧。此外,增訂排除因酒駕、施用毒品、犯罪自殺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致死者不適用,以及增訂溯及適用的規定,也就是本法修正施行前,已服現役10年以上死亡官兵遺族,也可同樣受照顧。

此外,立法院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針對「兵役法」第44條修正部分,服役4到9年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是否列入,請國防部、退輔會及衛福部研議,列入下次修法參考。

根據國防部推估,修法後因增加服務照顧遺眷1410人,每年所須增列預算約7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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