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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抄襲案 台大校長:陳明通應向大眾致歉

  • 時間:2023-06-29 05:4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論文抄襲案  台大校長:陳明通應向大眾致歉
台大校長陳文章表示,陳明通為論文抄襲案,應向大眾致歉。 (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被控論文抄襲,兩人學位也被撤銷。台大校長陳文章昨晚(28日)表示,陳明通身為指導老師當然有責任,應該向社會大眾致歉。

林智堅、鄭文燦被指控論文抄襲,經台灣大學審定後,碩士學位雙雙被撤銷,兩人的指導教授、前國安局長陳明通也被檢舉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

台灣大學校教評會日前認定,陳明通未達應解聘程度。陳明通發表聲明,指林智堅論文是冤案。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蘇宏達則呼籲公布林智堅、鄭文燦、陳明通的審定審議報告書,以昭公信。

台灣大學校長陳文章昨晚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依照他自己的看法,他認為陳明通應該向社會大眾致歉,大學教師指導的學生,其學位論文被撤銷,陳明通又稱有論文撰寫的公版,因此老師當然有責任。

陳文章提到,台大老師對指導學生要有一定標準,台大是龍頭大學,發生這種事對校譽傷害很大,陳明通身為指導老師、台大老師、台大校友,在指導學生上有責任,道歉是必要的;至於陳明通稱林智堅案是冤案,他從聲明和資料中看不太出來這點。

對於台大教評會認定陳明通未達解聘程度,陳文章表示,社會大眾可能認為台大沒處理或閃躲,但實際上教師法並無這種案例的罰則,找不到可以處理陳明通的條文,因此建議未來教師法修法,將教師對論文指導的責任納入,才不會讓類似案例往後不斷地發生。

至於審定審議書是否公開,陳文章認為,根據保密原則不予公開,台大不能違法,而且學生學位被撤銷,也接受此結果,審議書是否公開,並不會影響原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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