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中選會:長者打麻將輸贏千元內除罪公投提案限期補正

  • 時間:2023-08-18 17:2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中選會:長者打麻將輸贏千元內除罪公投提案限期補正
長者打麻將輸贏新台幣1000元以內除罪公投提案,已於7月17日舉行聽證。中選會18日審議,決議函請提案人麻將最大黨主席郭璽限期補正。(資料照/麻將最大黨提供/圖:中央社)

長者打麻將輸贏新台幣1000元以內是否應除罪的公投提案,已於7月17日舉行聽證。中選會今天(18日)召開委員會議,經過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函請提案人麻將最大黨主席郭璽限期補正。

現行刑法第266條規定,賭博罪是指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賭博財物者,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郭璽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65歲以上住民,在公開合法場所打麻將輸贏新台幣1000元以內,應該視為符合刑法第266條第3項賭博罪但書之規定,排除該條文處罰?」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

中選會比紹,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一、提案非第2條規定之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二、提案違反前條第4項所定辦法之規定。三、提案不合第1條第2項或前條第8項規定。四、提案有第32條規定之情事。五、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

同條文第4項規定,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命補正者,應先舉行聽證會,釐清相關爭點並協助提案人之領銜人進行必要之補正。

長者打麻將輸贏新台幣1000元以內是否應除罪的公投提案已於7月17日舉行聽證,中選會委員會今天決議,函請郭璽限期補正。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