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星島日報」本月初引述的消息指出,港警國安處已就「國殤之柱」創作者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制定拘捕行動,並研議將案件交由駐港國安公署安排移交中國審訊。高志活隨後寫信給港府、保安局及警方國安處,要求當局澄清究竟有無拘捕和檢控他的計畫。對此,香港保安局長鄧炳強21日以英文回信,指拘捕任何人時,會告知其所犯罪行,但不評論個案。儘管如此,鄧炳強卻意有所指地強調,「倡導和平」和「藝術創作」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慣常手法,執法部門將認真查明有否危害國家安全。
至於高志活最新的回應則說,由於港府保安局未能交代清晰答案,他已經聯絡丹麥外交部,希望官方代他向港警查明是否有拘捕計劃。對於鄧炳強在信中多次重申「港區國安法」,高志活則感到不解,因為對方根本沒有回應他是否已觸犯法例,他又質疑一個「恐怖分子」會否如他主動接觸官員尋求溝通。
「星島日報」2日報導中大博士生曾雨璇於今年元旦涉嫌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悼念「七一」刺警案中死者梁健輝案時,引述消息指警方國安處已就高志活「有意藉『國殤之柱』相關事件來港進行政治騷」制定拘捕行動,並研議啟動「香港國安法」第55條,將有關案件交由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行使管轄權,把其安排移交中國內地審訊。
對此,高志活11日向港府、保安局及警方國安處發出信函,指對於警方國安處突然向他發出拘捕令感到困惑,認為若拘捕令確實存在,應合理地向他解釋。他同時要求香港當局澄清有關檢控,如果已對他提出檢控、檢控原因為何、是否已計劃發出拘捕令。
高志活強調,自己在2012年後已經沒有訪港,也未在香港犯下任何罪行,只是參加過香港不同的藝術展覽,但這些展覽都是合法的。他說,香港大學移走了他創作的「國殤之柱」,而港府把雕塑用作香港民主活動人士案件的證據,這是扼殺藝術表達自由。雖然他已從法律途徑要求取回雕塑,最終沒有成功,但這是侵犯他的個人財產,自己才是受害者,他要求當局交代何時歸還「國殤之柱」。
對於高志活的質疑,鄧炳強於10日回信表示,不會評論任何個案的細節,以免影響調查及執法,但警隊拘捕任何人時,絕對都會告知所犯的罪行。鄧炳強強調「港區國安法」適用於香港境內外的行動,當然也包括非香港居民,同時港府有憲制責任去預防及壓止危害國安的罪行,而國安法符合國際法原則及慣例、各國或地區的通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