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投資人儘早掌握上市櫃公司股東常會的各項議案,金管會今天(31日)表示,已經研擬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擴大上市櫃公司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0億元以上,或是陸外資持股比例達到30%以上者,必須提前在股東常會30日前將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的電子檔,傳送至金管會指定的資訊申報網站。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指出,一般上市櫃公司揭露股東會議事手冊等相關資訊,必須在股東常會21日前就揭露,但針對上市櫃公司資本額達到新台幣100億以上或是外資持股達到30%,就得提前至30日前揭露,此次修法就是再提高門檻,只要實收資本額達20億以上,或是陸外資持股比例達到30%以上者,都必須提前至30日揭露。
金管會也表示,此次修法提高門檻將從明年上路,預計會增加339家上市櫃公司符合此項規定,目前有294家公司,也就是資本額達到新台幣100億以上或是外資持股達到30%,今年股東會都已經提早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