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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瞭解才會有信任!國民法官起步走 專家認建立人民視角讓司改邁大步

  • 時間:2023-09-06 22:1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有瞭解才會有信任!國民法官起步走 專家認建立人民視角讓司改邁大步
Y’s Day「週三青年日」以「不爽你來判!?台灣國民法官制度的前景」。圖左起: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專職律師許幼林、北檢檢察官高光萱、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黃鼎軒、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文家倩、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暨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圖:台灣智庫提供)

國民法官制度已在今年上路,並在7月審理第一宗案件,對於台灣這項司法重大變革,由多個團體共同舉辦的Y’s Day「週三青年日」6日邀請學者專家與青年共同探討國民法官制度前景,專家們表示,國民法官對司法雖可能仍無法達到完全的完善,但卻可藉此提高民眾對司法的參與,透過瞭解司法制度來加強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同時也呼籲青年朋友可多多參與,為台灣司法改革盡一份力量。

由台灣公共策益、台灣智庫、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台灣青年法律人協會、台灣青年基金會、台灣教授協會、中央廣播電台、新頭殼、台灣勵志協會、亞洲政經與和平交流協會及US Taiwan Watch美國台灣觀測站,共同於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舉辦Y’s Day「週三青年日」以「不爽你來判!?台灣國民法官制度的前景」為題,探討今年剛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對司法改革與人民參審的前景。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開場提到,國民法官制度已經上路,近日台北地方法院已經有判決出現,台中第一件案件也即將宣判。司法需要民主化,然而此制度能否真正達到民主化的目的,抑或是僅僅是名義上的司法改革?制度如何走得更好、持續完善,是相當值得關注與討論的議題。

能否解決司法恐龍仍待觀察

身兼台灣公共策益召集人的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表示,若人民司法信賴度持續低迷,將會影響到對整個政治共同體的信任,因此應探究「國民法官制度」是否真的能夠如同立法理由所言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情感。

董思齊指出,台灣曾經嘗試試行觀審制,但在民間團體的反彈聲浪下告吹,而現在施行的《國民法官法》,號稱融合陪審制及參審制的優點,但依舊引發各界許多爭論。有人深信這樣可以解決恐龍法官專斷獨行的情形,有人則認為人民參與程度還不夠「陪審團」,也有人認為國民法官反而更容易受情感所左右,而無法做出公正客觀的判斷,是否可以解決司法恐龍問題,仍有待觀察。

董思齊表示,這是一個需要政府及全體人民共同參與的司法革新,需要大家一同檢討人民參與審判所引發的新問題。以台灣過去相當成功的民主轉型經驗,相信台灣能夠持續完善司法制度,且廣納青年朋友的參與,打造一個更值得信賴的政治共同體。

立法委員邱顯智首先以立法歷程說明國民法官的制度問題,表示國民法官法的通過施行,屬於我國審判制度的重大變革,也就是人民參與審判。然而,此制度與德、法等歐陸國家之參審制不同,與英、美陪審制相距更遠,按照司法院的說法,是參採日本裁判員制度。然而我國限制更加嚴格,要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才能適用,還有許多排除條款,因此實際上能夠適用之案件甚少。台灣每年刑事案件大約有 20 萬,而現今的版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才適用,等於縮小範圍,每年剩下約600件,這其實與原初的構想有相當大的差異。對此立委提出質疑,國民法官上路到底是要人民參與審判,還是不讓人民參與審判?

參審範圍、法官主導以及定罪門檻等仍待完善

邱顯智立委指出,另一個國民法官備受爭議的問題是權威效應。相對於素人,法官有非常豐富的審判經驗,而法官在國民法官案件中仍有太多機會能夠主導審判,很難防止素人的判斷受到法官的權威效應影響,這是需要留心的隱憂之一。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專職律師許幼林指出,國民法官案件只需2/3多數決就可以將被告定罪,但符合多數人期待,不代表就是正義。選任國民法官時的問卷調查,超過三成的法官候選人認同「檢察官起訴不會犯錯」,代表案件尚未審理,已認為被告有罪。刑事訴訟法的無合理懷疑,是指「有疑問便不能判有罪」,但國民法官案件只要6位國民法官認被告有罪,即便還有3位認為無罪,被告仍會定罪。多數暴力的形式導致審判過程可能忽略重要的疑慮,顯然違反無罪推定的刑法精神。

許幼林認為,國民法官最有爭議的問題在於量刑,反觀美國的陪審團制度,其最重要的角色在於定罪,至於後續相當技術性的量刑問題則是交給專業的法官。再者,台灣律師沒有調查權,且律師須向檢察官聲請卷證開示,檢察官則有主導、決定權,加深了檢辯資訊不對等、武器不對等的問題。


高雄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司法院提供)

北檢檢察官高光萱針對我國為何採用參審制度進行說明,提到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在國際上已行之有年,韓國、日本早在民國97、98年間即分別仿效英美的陪審制與德國的參審制,制定人民參與審判制度,讓司法權也能民主化,這是民主國家的必經之路。至於選擇陪審制或參審制,考量的面向多有不同,以美國為例的陪審制奠基於美國人對於公權力的抗衡,著重在制衡貪腐、落實無罪推定,而參審制更重視使司法判決更能反映人民的法感情,而最後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採取了後者。

高光萱以煮菜為比喻,說明為了促成立法目的的達成,各地檢署致力提升精緻偵查與敘事能力,經過細緻地備料才會呈現給國民法官,方能在短湊的審理期日讓國民法官能充分理解所有細節,建構最完整詳細的被告態樣與犯罪脈絡。畢竟依照證據做出不後悔的決定,是檢察官最在乎的事。或許個案審理結果與部分國人期待不符,但我們正在司法民主化的路上,法官們也正在嘗試拉近專業語言與民眾的距離,過程中的試誤與批評,都是讓制度能更兼顧人權與民主的燈塔。

增加人民視角能補法官不足並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文家倩分享自身的心路歷程,說明從堅持法官專業至肯定國民法官制度的緣由。文家倩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時對於陪審制度頗有疑慮,回到台灣後至院方服務,碰巧在 107 年參與模擬法庭擔任受命法官,當時的草案與最終通過的版本已經相當接近。

文家倩說道,後來相信人民參與,是因為發現外界對於法官的不信任多半來自於不瞭解。參與模擬法庭時,她感受到人民的視角確實能補足法官的考量,比如當時的案件有關長期照護的罪刑,而年輕的法官可能因為沒有家庭照護的經驗而忽略一些重要的考量點。同時,國民法官也分享心得,真正參與後就能了解箇中難處,也能同理法官工作的不易。

文家倩說,量刑是相當複雜的學問,需要了解被告的生命脈絡與歷程,純法律人其實較不擅長,因此過去訴訟沒有什麼量刑因子呈現其中,其實相當扁平。而國民法官案件中,檢方或律師須形塑完整的故事去呈現生命歷程,這些因子在國民法官的案件當中都會鮮活立體起來,也讓量刑能夠更加符合個案的狀況。有別於職業法官較著重事實與證據的關係,國民法官更關注於「人的故事」,透過生活經驗及同理心的運用,在裁判中彰顯出人民的法律感情,提升裁判透明度與司法公信力。從扁平變成立體、從冰冷的卷宗成為活生生的人,這是國民法官最珍貴的地方。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黃鼎軒以日本經驗出發,分享日本裁判員制度與我國國民法官制度的異同。首先是準備程序的差異,日本的審判常因為中間的準備程序繁複而使日程相當長,其過程也不公開,而台灣的的準備程序是公開的,人民有機會參與法庭看見檢察官準備證據的過程。黃鼎軒教授認為,台灣的國民法官走的比日本活潑,他觀察到日本的裁判員在法庭中提問意願較低,而台灣的國民法官都很積極的去互動跟參與,認為在實務運作上台灣走得比日本更勝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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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智庫-週三青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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