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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診療辦法下週公告 醫師公會:條件太寬鬆 應為特例非常態

  • 時間:2023-11-06 16: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通訊診療辦法下週公告 醫師公會:條件太寬鬆 應為特例非常態
衛福部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擴大可通訊診療的「特殊情形」,預計明年4月施行。(Pixabay)

衛福部預計下週公告「通訊診察治療辦法」,對此,醫師公會全聯會今天(6日)表示,通訊診療應為特例、而非常態,衛福部雖有限定通訊診療的適用對象,但仍開放得太寬鬆,長期而言將衝擊台灣醫療品質。

衛福部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擴大可通訊診療的「特殊情形」,由原本的5款增加為10款,並放寬醫師開立處方的條件。衛福部長薛瑞元6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表示,新法11月中旬就會公告,預計明年4月施行。

對此,醫師公會全聯會醫療政策委員會召集人吳國治6日受訪表示,衛福部提出的版本仍與全聯會的立場有落差。他指出,將通訊診療視為面對面診療並非普世價值,醫療有溫度,傳統醫療要「望聞問切」,僅透過通訊便進行診療,風險非常大;且台灣與國外情況不同,國外幅員遼闊,而國內的基層醫療布建已相當完整,兩者情況無法相比。

吳國治指出,通訊診療也無法達到分級醫療的目的,台灣醫療架構從基層到醫學中心,由下而上分為4個層級,通訊診療會讓病人往醫學中心集中,台灣醫療架構就會完全垮掉;且我國健保機制是論件計酬,若開放通訊診療,醫院便會衝量,但通訊診療應由病人提出需求,而非由醫院端發動。他說:『(原音)所以基本上我們全聯會有3個原則,第一個通訊診療是絕對沒辦法取代面對面的診療,它是一個特例、而不是通例;第二個要考慮到分級醫療的佈建;第三個它的發動一定是看病人的需要,病人端發動,而不是從醫療端去設計出來,說你就通通到我這邊來、醫學中心來看,這是不好的。』

吳國治進一步指出,衛福部將慢性病患也列在適用通訊診療之列,未來可能透過一通電話、視訊,便可繼續領取3個月的慢性處方箋,這對病人照護品質並不好。他也以自己在基層診所服務為例,強調真正需要通訊診療的是行動不便的病人,他認為可以討論「行動不便」的定義,做為開放通訊診療的條件,但並非所有慢性病都可適用通訊診療。

吳國治強調,台灣的健保過去曾經歷輝煌的時代,但現在在許多國際評比上都落後,尤其是慢性病照護與嬰兒死亡率,如果再開放通訊診療,未來慢性病照護品質將令人堪慮,或許短時間內感受不到差異,但時間一久,便會顯現出對醫療品質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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