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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2.0完成初審 多項未達共識送黨團協商

  • 時間:2023-11-16 16: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囤房稅2.0完成初審 多項未達共識送黨團協商
立院財政委員會16日審查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因條文未能達成共識,將送黨團協商。圖為台北市信義區一建案工程施工。 (圖:中央社)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16日)審查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過,對於囤房稅最高稅率、建商囤房稅課徵方式以及單一自住最低稅率等,都未能達成共識,關鍵條文決議保留,立法院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財委會16日逐條審查「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吳秉睿主張,非自住用房屋,像是商用不動產、廠辦,由於本身就不提供給住家使用,因此不適宜納入「囤房稅2.0」的稅率徵收,如果財政部擔心有人因此違規使用,地方政府就應該加強查緝。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認為要區分自住跟非自住的差別稅率,以凸顯並確保居住權,因此建議將自住稅率從1.2%降為1%,如此可以嘉惠實質自住的民眾。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舉出數據,指出國內民眾擁有10戶以上房產的有1600多人,擁有8戶和9戶的各有數百人,最多的是5戶,有3200多人,但財政部只處理到4戶的稅率,最高為4.8%,因此他主張10戶以上稅率為8%。

時代力量黨團也有提案,指出現行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1次,無法實際反映房屋價格的變化,建議應改為每2年就重行評定1次。

由於朝野對於囤房稅最高稅率、建商囤房稅課徵方式以及單一自住最低稅率等,都未能達成共識,關鍵條文決議保留,立法院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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