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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釋憲案4/23行言詞辯論 學者盼藉討論完善刑罰制度

  • 時間:2024-01-26 11:0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死刑釋憲案4/23行言詞辯論 學者盼藉討論完善刑罰制度
憲法法庭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包括王信福等37名死刑犯針對死刑是否牴觸憲法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針對死刑案進行言詞辯論,爭點包括死刑是否違憲;以及若合憲,其適用的犯罪類型、被告範圍及配套程序。對此,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持正面態度,希望能藉由討論,以憲法的高度給予未來施政更清楚的方針,完善我國的刑罰制度。

包括王信福等37名被判決死刑的受刑人主張死刑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將37件聲請案併案審理,定於4月23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進行言詞辯論。

本案爭點共分兩大題綱,首先是死刑是否違憲,包括死刑除剝奪生命權外,是否另干預其他憲法上權利,如免於酷刑之權利、人性尊嚴等?另外,死刑制度追求的目的有哪些?是否皆合憲?以及若以死刑作為達成上述目的的手段,造成剝奪人民憲法上權利的效果,是否為我國憲法所許?若認為死刑違憲,又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其他刑事制裁手段?或應有哪些配套措施?第二是若認為死刑制度合憲,哪些犯罪類型得適用死刑?適用死刑的被告範圍是否應有所限制?以及死刑的配套程序。

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經言詞辯論的案件,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裁判結果;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也就是說,憲法法庭將在今年7月23日前、最遲9月23日前做出死刑是否違憲的裁判。

死刑存廢在台灣社會一直是高度爭議的問題,也在剛落幕的總統大選中成為候選人攻防的議題之一,憲法法庭的審理及裁判是否會為甫上任的新政府帶來風暴?

對此,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以正面看待,她表示,刑罰的存在本就有其目的,任何執政者都必須正視且審慎面對,因此,她不認為探討死刑存廢會造成政治上的動盪,反而能藉由憲法法庭的討論,以憲法的高度給予未來施政更清楚的方針。林志潔:『(原音)一個民主自由法治的政府是必須要拿出它的配套措施以及拿出他面對這個刑罰的政策,所以不是只有單純去探討死刑的問題,它會跟其他的刑罰也產生連動性,那我覺得這些一併的討論如果能在憲法法庭雙方的探討中被呈現出來,作為之後施政或者是調整政策的一個方向,我覺得是好的。』

林志潔並指出,台灣已簽署聯合國人權公約,若死刑有存在的必要,其制度設計、程序及配套措施也必須符合國際公約的標準,她認為可藉由這次言詞辯論的兩大爭點題綱討論,完善我國的刑罰制度。

林志潔以日本為例,表示日本也曾針對死刑存廢進行許多討論,最後日本社會的共識是「慎死」,也就是並未廢除死刑,但審判中非常審慎、極少動用,同時也將許多條文中的死刑以其他刑罰替代,因此,死刑議題並非只有存廢與否,還涉及執行過程及配套措施,若憲法法庭的討論能發揮功能,其實是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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