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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熱2050年6GW目標在前 經部擬修綠能條例放寬土地限制

  • 時間:2024-02-20 13:0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地熱2050年6GW目標在前 經部擬修綠能條例放寬土地限制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出席2024台灣國際地熱論壇。(圖:中央社)

經濟部今天(20日)舉辦第二屆台灣國際地熱論壇,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致詞時提到,地熱發電作為台灣邁向2050淨零排放目標的重要角色,目前台灣已有24處地熱案場,規劃總裝置容量61.75MW,盼能以此為基礎,2025年至少要有20MW正式進入商轉,並陸續於2030年成長至200MW、2040年2GW,2050年完成6GW目標。經濟部能源署則指出,由於地熱開發涉及土地利用問題,經濟部擬再次啟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賦予地熱電廠開發權利,突破法規的土地限制,加速發展地熱。

曾文生指出,台灣扣除高山丘陵後,可使用國土約只有3分之1,因此,發展地熱需有效做好土地管理,尤其地熱生產設備都在地表之下,不會限制到地表之上的使用,未來將重視立體化的使用,由於這涉及土地使用、補償等相關議題,經濟部也將在立法院這個會期透過立法來完善制度,盼能讓地熱相關案場能加速申請。

能源署組長林文信則指出,地礦中心這1、2年正針對9處地熱潛能區進行探勘調查,希望2025年前完成,而台灣淺層地熱潛能約1GW,深層地熱則有40GW以上,預計2030年要將淺層地熱完善開發,2030年後面對2040年2GW、2050年6GW的開發目標,則勢必邁向深層地熱開發。

林文信表示,2023年已完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訂定地熱專章,加速行政審查程序、強化地熱電廠管理,由中央聯合審查,1月也已經預告相關子法,不過,目前也發現,地熱管線經過私有土地時要如何取得使用權,由於國內諸多土地相關法規,如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森林法、國家公園法等對於每筆土地開發都有其限制、要求,因此經濟部擬再次啟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賦予地熱電廠開發權利,盼能突破一些不必要的法規限制,來加速地熱開發。他還說,目前已在做修法的跨部會溝通,但這也需要產、學界一同凝聚共識後,啟動修法才會水到渠成。

中油董事長李順欽則提到,中油地熱發展採取「從探勘到發電」、「先獨資後合資」及「先研發後試產」等3大策略,示範性質的宜蘭仁澤地熱電廠規模0.84MW,已於2023年10月正式啟用,而宜蘭土場地熱電廠2期計畫,規模約4MW,預計今年4月底上限,明年第3期計畫則會有5MW加入併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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