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已停職)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下屬,遭到監察院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今天(14日)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
蔡明宏透過聲明表示,對於監察院罔顧事實的決議極感遺憾,他接受約詢後,即於今年3月8日提出書面陳述資料,及能證明他被誣陷的證據,但監察院均未予以審酌,隨即於3月12日即通過彈劾決議。
蔡明宏聲明指出,監察院顯然是在他提出有利證據之前,即已寫好彈劾案文,已有預設立場,對於他提出的書面資料,及能證明他被誣陷的有利證據,也置若罔聞,一昧的偏聽虛構、違常的片面指訴,空言妄斷。
蔡明宏的聲明表示,有心人士意圖以多人的不實指控,累積製造成罪風向輿情,隨著越來越多負面印象累積,將他形容成瘋癲不堪、十惡不赦的色狼,使他百口莫辯,縱使提出能證明他被誣陷的事證,仍然無法獲得看見與正視。
蔡明宏表示,在這種集體誣陷的氛圍中,公平和理性早已被遺忘,殺人滅口式毀人聲譽,背後的真相也隨之湮滅而不為人知,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
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彈劾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今天由監察委員高涌誠、紀惠容、鴻義章召開記者會。
監察院彈劾案文指出,蔡明宏身為士林地院資深法官,且長期擔任審判長、行政庭長、庭長等重要職務,卻未能潔身自愛,保有高尚品格,反利用職場上的優勢地位,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得逞。
彈劾案文表示,蔡明宏的慣犯行徑凸顯他嚴重欠缺自我控制能力,不但造成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與陰霾,更直接重挫法官形象與職務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的信賴。
另一方面,蔡明宏涉強制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遭到士林地檢署起訴,原由士林地院審理,因蔡明宏認為審判恐有不公,日前聲請移轉管轄至台北地方法院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