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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領助理費案 黃惠玟:高虹安洗頭、治裝等個人消費使用零用金

  • 時間:2024-03-27 18:29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詐領助理費案 黃惠玟:高虹安洗頭、治裝等個人消費使用零用金
台北地方法院27日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高虹安(前左2)出庭應訊。 (圖: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今天(27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前助理黃惠玟進行詰問。黃女證稱,高虹安洗頭、置裝、飲料等個人消費會使用零用金,還買書「面試郭台銘」送人。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虛報或浮報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北檢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黃惠玟及前助理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5名被告。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合議庭今天開始審理程序,以證人身分傳喚黃惠玟到庭詰問關於高虹安助理酬金與助理費的申請、核銷過程。

黃惠玟指出,她於民國109年2月1日到12月31日在高虹安辦公室擔任行政主任,負責人事資料、報帳、新聞聯絡、書面質詢、支援民眾黨活動等,工作很雜,月薪新台幣6萬2000元,從未變動。

黃惠玟回答檢方詰問時指出,她有跟高虹安提到其他辦公室的運作方式,也跟高虹安說還有其他制度,包括依立法院規定,有加班就報加班費,助理薪資多少就申請多少,她一開始認為高虹安不缺錢,一定會依照立法院的規定處理。

黃惠玟表示,高虹安辦公室的零用金一開始用來支付辦公室支出,後來辦公室裝潢費用達80多萬元,立法院只補助35萬元,高女男友李忠庭原本說有人會支應其他費用,後來變卦,高、李問律師裝潢費是否屬公務支出,得到肯定答案後,高虹安就決定用零用金支應裝潢費,也確定使用「零用金制度」。

黃惠玟說,她曾聽李忠庭用台語說「當立委就是要賺錢,哪有在掏錢的」。

檢察官詰問時,黃惠玟詳述高虹安辦公室零用金的來源、使用及核銷過程。關於零用金動支方式,黃惠玟說,小錢是她有現金就馬上給,大錢要高虹安來決定,例如助理的車輛鈑金、買禮盒等,要高同意才能請款,高也不一定會同意,沒有客觀標準。

提到助理獎金的支用時,她表示「高虹安人很好」,會依助理加班狀況支付獎金,其他立委辦公室沒有獎金。檢方詢問獎金發放有沒有標準,黃女說高虹安心情好多給一點,心情不好就不給。

至於高虹安的個人消費是否請款零用金,黃惠玟說,高有時候會回繳,有時候沒給,沒有回繳的都在帳目中,包括洗髮、餐費、飲料、禮盒、高鐵票等;高虹安購買「面試郭台銘」一書贈送他人,也是用零用金支付。

律師詰問時,黃惠玟表示自己過去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擔任助理時也有「零用金制度」,但與高虹安不同的是,李俊俋不管帳,她也不用跟李俊俋報帳。當律師問到是否向高女介紹李俊俋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黃惠玟說「我覺得這題有陷阱」,但法官要求黃女就問題回答。

合議庭預計4月10日繼續詰問黃惠玟及詰問陳奐宇、陳昱愷、高虹安,4日17日上午詰問王郁文;4月17日下午、5月15日上午詰問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前助理吳達偉、私聘助理蔡維庭;5月15日下午、5月22日全天、5月29日上午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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