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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運動被害人遭法律傷害 民團要求檢視司法環境

  • 時間:2024-04-19 11:4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仁翔
#MeToo運動被害人遭法律傷害 民團要求檢視司法環境
「後MeToo時代下的司法監督與挑戰」記者會。(直播)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民進黨立委范雲,今(19)日上午舉行「後MeToo時代下的司法監督與挑戰」記者會,控訴許多性騷或性侵的行為人,正利用司法的手段,來報復那些勇於站出來發聲的被害者。

立法院去年七月,完成性平三法的修正,由台灣#MeToo運動催生的司法改革,卻似乎沒有終結性騷或性侵受害者的夢魘。有些被害人在告發後,反而被加害者加以報復性訴訟。

19日上午,民間司改會與民進黨立委范雲共同出來呼籲,4月20日性別就是性別平等日,各界應從性別平等的觀點檢視台灣的司法環境。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表示,在眾多加害行為人報復性濫訴的狀況下,光靠法官或檢察官個人的公平看待跟本是杯水車薪,需要有制度上的保護。

律師陳又新則表示,由於性平案件許多已經超過20年的追訴期,或是難以取得足夠證據。一但被害人勇於出面發聲卻無法成案,最後幾乎都會被行為人以刑事毀謗告上法院,承受法律程序上的折磨。陳又新說:『(原音)這些行為人們,他們現在正在透過司法程序,在折磨這些被害人。以刑事程序來說。告刑事程序的結果就是這些被害人非得出庭不可,你不出庭的話,你可能會被通緝。但是這些提告的人呢?這些行為人呢?他委託給律師,他自己從來都不用出現。所有的法律上的痛苦流程全部又都丟到這些被害人身上。這些行為人的法律程序,不只是想要替他們自己拉回某種顏面,另一方面,我覺得也有一個非常惡劣的,在傷害這些被害人的企圖。』

立委范雲則提到,最應主持司法的法院,最近卻傳出多起性平案件,顯示法院組織的性別文化也不夠友善。司法院應通盤檢討,並推動性平條例納法官與檢察官的倫理規範,加強「法官法」職務監督的規範密度。

司改會副執行長李明洳也表示,基金會將集結眾人經驗,推出「#MeToo運動受害者自助手冊」,並在五月線上出版,希望給予#MeToo運動受害者簡明而實用的法律指南,來辦識可能的法律風險,及可以尋求資源支持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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