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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上訴法院:業者需遵國安信函禁言令

  • 時間:2017-07-18 12:5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17日維持一項不揭露的規定,允許聯邦調查局(FBI)得以秘密地發布監控令,向通訊公司索取客戶資料。判決打擊了隱私倡議團體。
在舊金山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3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一致維持下級法院的原判。原審認為,允許FBI基於言論禁制令寄送國家安全信函的相關規定屬適當,並未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障。
提供內容分流服務的Cloudflare公司及電話網絡營運商CREDO Mobile,為了告知客戶他們於2011到2013年間收到5封國家安全信函(NSLs),對政府提出訴訟。
國家安全信函是一種政府向業者索取通聯資料的傳票,通常還會伴隨言論禁制令,意味相關當事人常不知自己的資料遭人調閱。國家安全信函不需要法官所簽發的令狀,每年約有數以萬計的國家安全信函發出,當中有些言論禁制令還是無限期。
隨著新的透明法令讓業者公開部分這類傳票,FBI使用國家安全信函的狀況日益遭人以放大鏡檢視。有些曝光的國家安全信函顯示,FBI恐與部分限制他們使用這類手段的規定有所扞格。
代表業者打官司的電子邊疆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律師克勞可(Andrew Crocker)表示,他們暫未討論是否決定再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僅表示對相關判決感到失望。
美國司法部拒絕對此置評。
法官伊庫塔(Sandra Ikuta)在合議庭的判決書裡指出,言論禁制令符合美國政府的利益,禁制令範圍足夠窄化,以供適度的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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