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足齡童騎共享單車遭輾斃 父母求償
- 時間:2017-07-22 20:3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這起中國大陸共享單車業者遇到的首例訴訟案可看出,當未成年孩童也能使用共享單車時,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共享單車企業是否將承擔法律責任。中國大陸主要城市目前隨處都可見到共享單車。
中國大陸媒體報導,這名死者是不到12歲的小學四年級學生,他於3月26日解鎖1輛Ofo旗下的單車,並與朋友們一起騎著車,隨後遭1輛公車撞倒並輾過,送醫後不治。
報導說,當地交警調查後判定,這名騎在反方向車道的孩童要為這起事故負「主要責任」。
中國大陸交通法規規定,未滿12歲不得在公路上騎自行車。
不過,孩童的家屬透過律師張黔林(Zhang Qianlin,音譯)表示,Ofo對於可輕易在公共場合取得公司單車以及單車車鎖設置不當等未善盡監督之責,導致死者和其他3名未成年同伴能夠解鎖並使用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