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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春節依法休假案 勞部:台鐵沒打壓

  • 時間:2017-07-28 13:33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台鐵春節依法休假案 勞部:台鐵沒打壓
春節連假即將結束,2日就是開工日,大批民眾在1日傍晚在台北車站搭乘台鐵,趕著要收假準備返回工作崗位。
(圖:中央社)
台鐵產業工會今年春節發起依法休假,台鐵揚言懲處記過。勞動部今天(28日)公布相關裁決結果,裁決委員會認為台鐵並無不當勞動行為,但建議台鐵不論是否曠職,都不得有不利待遇。
台鐵產業工會春節期間發起依法休假活動,台鐵除對其會員寄出曠職單外,並祭出懲處名單,記235人一大過、6人兩小過、90人一小過。因此台鐵產業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結果在今天出爐。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裁決委員會歷經3次調查及1次詢問會議,並審視雙方當事人所提書狀及事證後,於7月14日作出駁回申請的裁決。
王厚偉解釋,裁決委員會認為台鐵局跟其所雇勞工,長期以來以排定班表的方式確認勞工是否於國定假日出勤,如勞工有拒絕出勤的意思表示,應於班表排定前或排定時通知台鐵局。而這次參與的337名產工會員,雖然委託台鐵產工代為意思表達,但該通知卻延至1月23日才給台鐵局,其權利行使恐有違誠信原則,故而後續引發台鐵局以公文要求勞工出勤上班、及予以未出勤者曠職認定部分,皆難認有不當勞動行為。
王厚偉指出,加上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若要更改勞動條件,需經過勞工個人的同意,因此認定台鐵無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王厚偉指出,裁決委員會雖認定台鐵沒有不當勞動行為,但也建議台鐵應視個案情形,對參與依法休假者從寬考量及處理,不論是否有曠職,台鐵不得以台鐵產工會員有曠職紀錄為理由,在考績、獎懲、薪資方面給予不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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