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農地無業者願種電 朝調高躉購費增誘因
- 時間:2017-09-25 11:3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在污染農地上種電,農委會要求光電業者,必須針對污染土壤進行整治,也就是在太陽能板的下方,同時種植可吸附重金屬的植物,上面種電、下面栽種植物,讓農地恢復乾淨。
政策一開始,不少業者投石問路,但經過精打細算後,光電業者多數認為,包括向農民承租農地的租金、再加上建構發電系統以及土壤整治費用後,即使能源局保證收購電20年,最後恐怕仍會血本無歸,因此使得在污染農地種電的申請案,在政策推出9個月後仍是掛零,這和在良田上種電的熱度相比,相差很多。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受訪表示,污染農地如果不經整治,就任由光電業者發電,等於宣布放棄農地,農委會不可能這麼做,因此跨部會才會討論,發電和整治農地同時進行。既然廠商考量成本問題,農委會之前也和經濟部做過溝通,目前正朝調高躉購費率的方向研議。蔡昇甫說:『(原音)過去我們在推沼氣發電的時候,因為一開始躉購費率低,沼氣發電推動進度緩慢,能源局在去年審議會議,就把沼氣發電的躉購一口氣提高至5元,後續進展就很快。如果能源局覺得是不錯的政策,也願意大力推,適度調整躉購費率是一個可以解決的方法。』
根據環保署公告全台受重金屬污染的農地,共有510多公頃,多集中在桃園、台中以及彰化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