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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促參法? 黃志芳:一切合法

  • 時間:2017-09-28 13:3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違促參法? 黃志芳:一切合法
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強調,貿協並無違反促參法規範。(謝佳興 攝)
媒體報導指出,由政府所主導的外貿協會搶標世貿和南港展覽館公共建設案,長期搶標兩大展覽經營權,違反「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與民間爭利。對此,貿協董座黃志芳今天(28日)在菲律賓參訪時回應,貿協是財團法人,依目前登記資產總額來計算,政府直接捐助金額比重不到1%,並無違法疑慮。
根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條規定,政府、公營事業出資或捐助單位,遇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政府出資或捐助該單位比重不得超過其資本總額或財產總額20%。不過,媒體報導指出由政府主導的貿協卻搶標世貿中心及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和南港展覽館公共建設案,長期承攬兩大展覽經營權,疑似違法。
貿協董事長黃志芳28日於菲律賓參訪時駁斥這樣的傳聞,強調,貿協是財團法人,主要資金來源是依據貿易法所設立的貿易推廣基金,標案是由貿易局透過合法標案程序委託辦理,並無不法,且依照法人登記的財產總額計算,政府直接捐助金額不及1%,並無違反促參法第4條規定。他說:『(原音)外界有質疑說,促參法有規定的就是政府捐助不得超過20%這部分,事實上我們現在所擁有的自有資金、自有資產,跟政府捐助的比例,政府捐助比例不到1%,所以絕對沒有違法的問題。』
黃志芳強調,貿協並非以營利為目的,成立宗旨為協助台灣產業以及會展產業發展,負有帶動產業向上的任務,即便2008年起負責營運南港展覽館,十年來處於虧損狀態,也不停歇。
貿協表示,包括南港展覽館及世貿一館以及台北國際會議中心等2棟大樓都是依據促參法招標程序,合法取得營運權,且過程也是經由招標機關召集法律財務專業人士進行,一切合法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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