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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 電動機車納免牌照稅範圍

  • 時間:2017-09-28 14:5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政院通過 電動機車納免牌照稅範圍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28日舉行,由發言人徐國勇(左2)主持,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右2)、科技部次長蘇芳慶(右)、財政部次長吳自心(左)等人出席。
(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28日)通過「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扶植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並建構永續發展環境,修正草案將免徵牌照稅的範圍納入電動機車,由現行電動汽車擴大為電動車輛,並延長地方政府得免徵牌照稅的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他指示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根據行政院會通過的修正草案,財政部規劃將電動汽車免徵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並將電動機車也納入免徵牌照稅範圍,期間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電動車輛是未來的重要產業,現在電動車輛還在初始發展階段,目前國內電動汽車929輛、電動機車有課稅的有27輛。根據經濟部初步估算,免稅期間將可增加電動汽車5,795輛、電動機車17萬1,000輛;若能帶動零組件等相關產業發展,約可增加稅收新台幣8億多元,產值則增加94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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