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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肅蝸居亂象 廣州擬規定人均1.5坪

  • 時間:2017-10-08 20:5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中國大陸一線城市具備工作機會多等社會拉力,吸引大批流動人口進住,租房市場蝸居亂象叢生。廣州市研擬規定,未來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公尺(約1.5坪)。
根據2016年統計,廣州大約有780萬的流動人口,其中不少是初出職場不久的新鮮人,每月能負擔的房租有限。媒體曾報導,月花人民幣1,000元(新台幣約4,600元)在廣州可享有的住房面積甚至不到3平方公尺(不到1坪)。
新華社今天(8日)報導,正在公開徵求意見的「關於廣州市租賃住房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要求,出租用於居住的房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公尺,此外也不得按照床位等變相分割出租等。
意見稿規定,租賃住房應當以原規劃設計或經批准改建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違反住宅設計規範對原房屋分割搭建後出租,不得按照床位等變相分割出租。
而租賃企業按相關規定改建租賃住房時,不得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安全。必須確保消防設施、防水功能、排汙功能完好有效。居民社區住宅套房不得改建為宿舍。
此外,原本設計為走廊、廚房、衛浴、陽台、儲藏室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用空間,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租賃住房應符合消防、燃氣、結構、治安、環保等要求標準,並具備排水、供電等必要的生活條件。
「關於廣州市租賃住房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由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聯合起草,於10月1日至10月12日向社會各界徵求修改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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