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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11月開徵 明年部分地區可望下調

  • 時間:2017-10-24 20:4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地價稅11月開徵  明年部分地區可望下調
房價下修,加上銀行搶攻房貸市場,8月五大行庫新承做房貸利率下修為1.638%,月減0.004個百分點,續創逾7年新低,為有統計以來的史上第3低紀錄。(網路圖片)
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局長林延文今天(24日)表示,民眾若未取得新土地且使用情形不變,地價稅額應與去年相同;而因房價下修,明年部分地區公告地價將有下修空間。
財政部今天舉辦「106年(2017年)地價稅開徵宣導記者會」。林延文表示,106年地價稅課稅期間為1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期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以106年8月31日在地政機關登載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表示,今年地價稅按105年1月1日申報的公告地價計徵。今年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約820萬戶,開徵稅額約新台幣938億元;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千分之2)共330萬戶,稅額61億元,占整體地價稅額僅6%;其中,地價稅開徵戶數最多的,是新北市的152萬戶;稅額最高的則是台北市的294億元。
林延文說,開徵戶數較去年成長1.41%,但稅額卻小幅減少0.22%,是因去年公告地價大幅調漲,平均調幅逾3成,部分民眾忘記或未申請變更自用住宅用地,導致地價稅大幅調漲,今年很多人紛紛來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降低後,應納稅額也隨之降低。
此外,財政部官員表示,建商交屋給購屋民眾後,原本適用一般稅率的土地,民眾只要符合自住規定,可申請變更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也是地價稅額降低的原因之一。
公告地價為地價稅稅基,由地方政府的地價評議委員會參考市價評定,原本為3年調整一次,立法院今年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後,改為2年調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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