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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慶富標租漁港 海洋局:沒圍標綁標

  • 時間:2017-11-14 12:3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慶富集團取得獵雷艦造艦船廠用地案,遭國民黨質疑高雄市府與慶富間有不正當往來,高雄市海洋局長王端仁今天(14日)強調,與慶富高層晤談討論漁港標租「不是密會」。海洋局表示,此案最終採公開標租方式進行,沒有圍標或綁標等不法情事。
不僅獵雷艦案爆發詐貸問題,近日還有慶富離職員工向媒體爆料,指海洋局長王端仁、漁業署官員為慶富獻策如何擠下可能參與標租興達漁港的對手台船及中信等。
高雄市長陳菊今天在市議會受訪表示,當事人會向大家說明。新聞局長張家興補充,一切公開透明;有關王端仁訪慶富事情,陳菊不知詳情。
王端仁13日還原與慶富副董事長陳偉志在2016年10月7日晤談的時間、地點及內容,也坦承在討論過程中出現不成熟的建議,但他說明漁港標租案最終仍在合法的前提下,採取公開標租的方式進行,沒有私相授受。
王端仁今天在市議會備詢後受訪並說明,漁港土地標租案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他重申,慶富投標獵雷案時,市府也沒有與慶富簽訂合作意向書或是提供土地使用同意書;他是因為慶富得標後,遲遲無法取得建廠土地,海洋局站在協助政府國艦國造政策及招商引資活化興達港立場,與慶富討論土地取得方式,最後也以公開標租方式進行。他強調,與慶富高層晤談並討論漁港標租「不是密會」。
海洋局也發布說明稿指出,興達漁港土地(修造船廠)採競標出租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是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辦理,且大部分的標租條件(包括在「政府採購法」應保密的底價),都已有公開的法令明定,並非公務員職務上應保守的秘密。
海洋局表示,此案最終採公開標租方式進行,且土地限制僅有須作修造船廠使用,投標資格為「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的公司,並未限定投標廠商須具有修造100噸級以上漁船的能力,沒有圍標或綁標等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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