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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釋憲案 立院12/13日前做說明

  • 時間:2017-11-27 12:2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前瞻釋憲案 立院12/13日前做說明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蕭照平 攝)
立法院國、親兩大黨團質疑立法院審查前瞻預算時不符程序正義,因而聯手提出「前瞻釋憲案」,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今天(27日)表示,司法院日前已行文立法院,要求立法院於12月13日前針對審查前瞻過程做出說明,立院目前正在整理資料。

立法院今年臨時會時朝野因審查前瞻預算而吵的沸沸揚揚,國民黨與親民黨質疑立法院長蘇嘉全以「一事不再議」原則不處理小黨提案違憲,因而於9月時聯手向司法院提出「前瞻釋憲案」。
對此,國民黨立委王育敏27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立法院明年度預算時再度質疑前瞻預算審查議事不公,並質詢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究竟是誰建議立法院長引用內政部的議事規範?林志嘉說,這是大家一同決定的,也會一起承擔責任,司法院已行文立院要求解釋前瞻預算審查過程,待大法官釋憲結論出爐後,立院再做處理會較為妥適。他說:『(原音)他也規定我們在12月13日前要回答,我們在把過程的資料整理,委員說的當然您的認知,原則上我們完全尊重,但這個案子已經在大法官釋憲中,我們就等釋憲有結論後,再做有效的處理。』
林志嘉在答詢國民黨立委吳志揚也說,審查前瞻預算時,立院在會前有花很多時間溝通,過程中也幾乎快達成協議;但後來有諸多原因無法達成協議,也因為沒有朝野共識,只好用議事規則來處理,在野黨也當然可以做適度杯葛,不過立院都有按照議事規則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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